虽然国家三令五申禁止行政事业单位设置账外账,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为了自身利益,仍然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转到账外,形成“账外账”。同时,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,一些部门单位“账外账”的违规行为隐蔽性越来越强。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瞪大眼睛,灵活运用审计方法和技巧,敏锐发现“账外账”线索,对违纪违规行为查深查透。笔者结合个人的审计实践,就行政事业单位“账外账”审计技巧谈几点体会,与大家分享。
一、收支匹配性审查法
在审计过程中,除了审查被审计单位主要收入支出的匹配性以外,还要关注“其它收入”等小额收入,最重要的是对其收支的匹配性进行详查。如笔者在一所中学财务收支审计过程中,发现其它收入中收取教职工水电费的额度颇高(因按总表支付水电费,向教职工收取的水电费则计入“其它收入”科目),经过对水电工提供的教职工水电费抄表本审查,每年教职工水电费实际支出远远小于财务账的水电费收入。实际支出与收入不匹配,在事实面前,校方拿出了账外账:高三署假补课收入,支付教职工补课费后将结余以水电费名义入账。
二、实地观察审查法
在审计过程中,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,确认账实相符后,还要进行实地查看资产的存续状态。如笔者在一所中职学校审计过程中,发现在教师宿舍区有一幢新房子,经过实地查看,原来是将教职工食堂翻修成电子阅览室,内有300台计算机供学生上网,学校财务账内已经反映了翻修的基建投入,但未反映计算机的投入。经过多番查证,原来是校方通过教职工高息集资的方式,购入电脑,然后将上网收入存放在账外,用于支付利息和教职工福利。
三、票据现金盘点审查法
票据现金的盘点要做到会计人员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行。同时,票据和现金的盘点一定要同时进行。特别是对有管理分配专项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,有的单位除使用财政票据,还使用自制票据。笔者在对一个事业单位会计的票据现金盘点过程中,发现用自制收据收取管理费不入账,存放在出纳会计个人银行卡中,并列支单位费用的“账外账”。经过核实,收取的管理费来源于拨付到农户的某项专项资金。